据新华社贵阳7月2日电 7月1日晚,贵州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贵阳召开新闻发布会,当地警方及政府有关负责人就瓮安“6·28”事件中媒体关注的一些问题回答了提问。
1、死者是奸杀后投河的吗?
王代兴(都匀市公安局法医):6月25日11时30分许,我接州公安局通知,委托都匀市公安局派出法医前往瓮安县城,对李树芬遗体进行检验,鉴定其死亡原因。经检验死者系生前溺水窒息死亡,生前未发现有性行为。提取阴道分泌物,未检出精斑。
2、凶手是领导亲戚吗?
罗毅(黔南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经我们了解,县委书记王勤不是瓮安本地人,夫妇二人在瓮安没有任何亲戚关系。经公安机关调查,事发时和死者一起玩耍的陈某、刘某、王某三人父母均在农村务农。
3、死者及在场当事人身份如何?
周全富(贵州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副总队长):李树芬,女,汉族,1991年7月生,瓮安县玉华乡雷文村泥坪组人,瓮安三中初二年级学生。父亲李秀荣,母亲罗平碧,均为瓮安县玉华乡雷文村泥坪组村民。
陈某,男,1987年6月出生,汉族,瓮安县草塘镇那乡村岩门组人,在瓮安县纸厂打工。其父母均为瓮安县草塘镇那乡村岩门组村民。
刘某,男,1990年1月出生,汉族,与陈某同村,现在瓮安县纸厂打工。其父母均为瓮安县草塘镇那乡村岩门组村民。
王某,女,1992年7月生,汉族,瓮安县三中初二年级学生。其父母均为瓮安县天文镇贾家坡村贾家坡组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