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制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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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酒时接电话竟被人乱刀砍伤
痴情女雇凶
伤情人获刑
本案定抢劫罪还是寻衅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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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7 月 3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痴情女雇凶
伤情人获刑


王斌 叶建平

  本报记者 王斌 叶建平

  通讯员 古崇明

  

  痴情女友绞尽脑汁想如何唤回男友,结果竟三雇凶手砍伤男友。近日,痴情女何红(化名)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忠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据介绍,2003年,忠县新生镇村民曾文(化名)在酉阳修建319国道跑运输时,结识了已离异多年,在酉阳县城开歌城的女老板何红。曾文为此于2004年回家与妻子“离婚”。从此,两人便正式确立了恋爱关系。在恋爱期间,曾多次找何拿钱用、买车、还债。据何交待,何在曾身上大约花了十二三万。

  何红后听朋友说,曾文与忠县的妻子离婚是假,骗她的钱是真。何亲自跑到忠县调查此事,结果发现曾文果真是在骗他的钱。于是,何便决定找人教训曾文。何红不久后将自己的想法告诉了黄海军(化名),黄决定帮何红教训曾文。

  随后,由何红出资,由黄海军负责找人到忠县教训曾文。2007年8月8日下午,黄海军及同伙刘勇(化名)携带菜刀等作案工具到曾文家附近守候,将路经此处的曾文砍伤。经忠县公安局鉴定为轻伤。第一次后,何红告诉黄海军仍未达到“教训”的目的。2007年9月10日晚,黄海军等人再次持刀在忠县将曾文的前妻毛庆英(化名)砍伤。杨的损伤经鉴定为轻伤。

  尽管如此,何红觉得愤恨仍未解除。2007年11月2日早上8时许,黄海军等人第三次持菜刀等作案工具,在忠县老车站附近将曾文砍伤。经鉴定为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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