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社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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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反对母亲再婚竟要跳江轻生
涉案对象受罚
中学生为其追回
这个黑影究竟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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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7 月 3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骗套“新农合”基金
涉案对象受罚

冯浪涛

  本报记者 冯浪涛

  实习生 陈曦

  

  近日,万州区合管中心根据群众举报,成功查处一起冒名顶替参合人员骗套"新农合"基金的案例,当事人许某一家三口2008年应享受的"新农合"权利被取消;涉案医院受到通报批评、并处罚款。

  骗套"新农合"基金

  据群众举报,在今年3月中旬,万州区某私立医院收治了1名冒名顶替参合人员的手术病人,并已获得"新农合"基金的补偿。

  接到举报后,万州区合管中心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采取入户调查、电话调查、走访其他农户、审查医院相关资料、查看病人手术瘢痕等方式展开周密调查。经查明,云阳泥溪乡协合村的黄某,于今年3月7日至18日假冒梨树乡龙头村许某,在某私立医院住院,共发生医药费用3509.90元,获得"新农合"补偿金1079.7元。

  同时,万州区合管中心调查表明,某私立医院在此事件中存在把关不严、管理缺位的问题:首先是"新农合"住院病人入院时未及时登记;其次是医院"新农合"工作人员未到病人床旁进行身份核实;再就是住院病人的病历上有篡改现象。

  涉案对象均受处罚

  万州区合管中心迅速将调查情况向梨树乡合管办进行了信息反馈。梨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副乡长向存琼带领工作人员在第一时间内追回"新农合"基金1079.7元。区合管办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取消许某一家3口2008年应享受的"新农合"权利;通报批评某私立医院,扣减所涉补偿金并处以2倍的罚款。

  领补偿须出示身份证

  据万州区合管中心负责人介绍,在"新农合"实施过程中,未参合人员冒名顶替参合人员骗套"新农合"基金事件时有发生,因此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关口前移,严格把关,认真核对病人身份。在领取补偿时必须出具当事人身份证,只有未办理身份证的未成年人才能凭户口簿和监护人的身份证领取。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强化对经办人员和临床一线人员的监督、管理和考核,杜绝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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