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三峡工程四期蓄水及水库安全,确保三峡库区水环境卫生,防止水污染,保障库区人民身体健康,按照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对清库工作的统一部署,现将我区三峡工程四期177米淹没线下灭鼠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区三峡工程四期177米淹没线灭鼠工作于2008年7月10日开始,8月10日结束。
二、全区灭鼠工作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实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负责鼠药的储存、保管、运输、投放的安全管理,各移民镇乡、街道协助开展工作。
三、各移民镇乡、街道负责辖区内的安全管理工作。投放毒饵期间,各移民镇乡、街道一定要宣传到位,要求177米线以上的居民必须看管好儿童、老人及弱智者,并圈好畜、禽,避免误食中毒,同时在投药期内必须要管好食品、饲料和水源。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灭鼠工作。对阻碍、干扰、破坏灭鼠工作行为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分别采取警告、罚款、强制带离现场、拘留等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如发生人、畜、禽误食中毒者,应及时送往就近的医院进行解救,并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备足解毒药剂———维生素K1,确保人、畜中毒后能及时解救。
特此通告
2008年6月2日
万州府通〔2008〕6号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在三峡工程四期淹没线下开展统一灭鼠工作的通告